close

 

 


李姓男子10年前當兵時,帶著高中畢業的女學生小雨(化名)私奔
小雨生下兩人愛的結晶,
不過因年紀還小不肯嫁。10年後,
她卻到地檢署控訴遭連續性侵產子,新竹檢方認定當時兩人是
一段不被祝福的愛情,全案不起訴偵結。
小雨指控,兩人於97年6月間在網路上結識,
約定在她高中畢業典禮結束
在新竹火車站見面並入住旅館,當晚就遭性侵。接著又在台中旅館
遭連續性侵4次,小雨事後發現懷孕,李雖說會負責,但迄今僅給9千元即不聞不問。

李喊冤,兩人交往1年多,對方同意才發生性行為,他父母曾到小雨家提親
但因理念不合沒有結成。小雨還傳簡訊說「小孩永遠不是他的」
要他不要再聯絡。檢方調查,小雨案發10年後才提告
陳述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,
啟人疑竇。

 

arrow
arrow

    hdsfhoeri7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